关于开展2015年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的通知

作者:   编辑:张亚东    时间:2015-05-17    点击数:

 

校工〔2015〕6号  

各分工会:  

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,继续积极探索,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,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到家庭,许昌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、许昌日报社、市广电局、市妇联决定,2015年在许昌市开展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。现将我校参加此项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 

一、活动目的

以弘扬家庭美德、树立良好家风为主线,深入挖掘、大力宣传彰显中原人文精神的“最美家庭”典型,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以好家风筑牢好的社会风气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  

二、参选条件

此次活动对参选家庭不设统一条件,只要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家庭美德、体现文明风尚、诠释幸福内涵、具有优良家风、事迹突出、精神感人、传递正能量的家庭均可参加“最美家庭”评选。  

三、活动程序

1、组织推荐。各分工会要在家庭自荐、群众推荐、层层遴选、张榜公示的基础上,确定参评“最美家庭”的候选户。每个分工会原则上推荐1户,由校工会统一汇总后,组织有关评委进行评议,最终确定2户为许昌学院“最美家庭”,并上报市妇联参加许昌市“最美家庭”评选。  

2、事迹展播。许昌市在各单位上报的候选家庭中,优先选取故事生动、事迹感人的家庭,在许昌日报、许昌晨报、许昌电视台、许昌电台和“许昌女性”网站进行事迹展播,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、讲家庭和谐故事、亮家风家训格言、展家庭文明风采。  

3、公示投票。事迹展示结束后,从全市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家庭中选出20户为许昌市“最美家庭”候选户,在“许昌女性”网站进行公示,组织专家和群众代表、新闻媒体、网民代表进行评议,最后确定10户为许昌市“最美家庭”,10户为许昌市“最美家庭”提名奖,并选出最优秀的家庭向省、全国推荐。  

四、活动要求

1、各分工会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,高度重视、精心谋划,发动广大家庭积极参与,把“寻找”交给群众,把活动开展在群众身边。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。如发现不实,将取消参评资格。  

2、在组织开展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中,各分工会要及时深入了解群众的感受和反应、出现的问题和难点,切实使这项活动更加符合群众需求,更加贴近妇女实际,更加有助于家庭和睦、社会和谐。  

3、各分工会上报的候选家庭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一式4份(A4纸)、3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各2份、家庭生活照片2张(jpg格式,2M以内),上报的文字材料及照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。以上材料务必于2015年3月25日前上报校工会403房间,  

五、奖励办法

校工会将组织有关评委对各分工会上报的“最美家庭”候选户进行评议,确定2户上报市妇联参加许昌市“最美家庭”评选,另外,学校将评选出许昌学院“最美家庭”、许昌学院“最美家庭”提名,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并表彰奖励。  

联系电话:2968920  

邮箱:gonghui@xcu.edu.cn

附件:许昌市“最美家庭”推荐表  

许昌学院工会委员会  

2015年3月17日  

 

 

 

许昌市“最美家庭”推荐表

 

户主姓名  


家庭人口  


联系电话  


家庭住址  


家庭主要成员  

概况  


主  

要  

事  

迹  


推荐意见  

(盖章)   

年月日   

评审意见  

(盖章)   

年月日   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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